保修期內的售后服務
1.1保修服務范圍
1)保修的內容按建設部《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》及《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》、《工程質量保修書》中的規定執行。
2)對于工程承包范圍內的施工項目,
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進入工程質量保修階段。在保修階段,凡因工程不符合規程、規范和工程合同規定所造成的工程實體損壞,我公司將無條件進行保修。
3)由于工程設計、社會人為因素、或因甲供主材質量問題等原因造成工程缺陷,或已超出工程質量保修期限的問題,我公司按照業主認可的工程技術維修方案及費用進行修復處理。
4)因不可抗力,包括地震、洪水、50年以上一遇大風等原因對工程造成的破壞,與業主協商后確定修復辦法,并按照相關規定確定施工單位與建設單位的承擔范圍。
1.2保修期限
根據工程性質并嚴格遵守工程施工合同及保修書中的規定,確定工程質量保修期限,并根據工程《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》中規定執行。
1)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工程,為設計文體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50年。
2)屋面防水工程,有防水要求的房間和外墻有防滲漏,為5年。
3)電氣系統,給排水管道,設備安裝為2年。
4)裝(zhuang)修工程為2年。